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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信息技术设备》的通知 |
时间:2014-09-30 作者: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23号公告),CNCA-C09-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附件1)正式发布,并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中心按要求制定了ISCCC-C09-0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信息技术设备》(附件2,以下简称“《细则》”)。2014年9月1日起,该《细则》正式实施。 此次规则换版无需换发新CCC证书。对于在2014年9月1日前已经获得我中心颁发的CCC证书的生产企业,CCC证书上实施规则版本号的变更可随证书到期换证或证书其他内容变更时一并完成。 附件1:CNCA-C09-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pdf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 2014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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